書評周刊編輯部的年度書選已經持續(xù)存在了逾二十年。在這二十幾年中,我們選出了眾多觸動心靈、啟發(fā)智識、開闊眼界的書籍,試圖讓這些書籍幫助我們相對更好地面對生活,面對自我。正是在對這些領悟的閱讀中,我們看到生命困惑、痛苦、愉悅、狂喜的豐富可能性。而就像有些詩人、思想家、藝術家已經體驗或意欲抵達的,生命之豐富可能性的某種極點,或許是一種“我”與“萬有”合一的狀態(tài)。無我,無青山。只余純粹存在之光。今年,我們再次從一整年的好書中遴選出了12本值得閱讀的優(yōu)秀書籍及三個特別致敬,秉持著“公共立場、專業(yè)品格、獨立精神、現(xiàn)實情懷”的原則,與讀者一同領略不同維度的思考極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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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新京報年度閱讀推薦特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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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正在逐一推送這12本被評委和編輯部選擇的好書。本篇為徐震宇的《正當法律程序的早期發(fā)展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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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正當法律程序的早期發(fā)展》

作者:徐震宇

版本:商務印書館

2024年3月


徐震宇,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史專業(yè)碩士,復旦大學世界史專業(yè)博士。


致敬詞


在現(xiàn)代公共生活中,總有一些不言自明的概念支撐著我們言說與論辯的權利,因為它們的存在,我們得以在不同觀念的碰撞與激蕩中反求諸己,追求新知、拓展思想的邊界?!墩敺沙绦虻脑缙诎l(fā)展》還原了寬容、良心自由、程序正義等重要觀念如何成為了當代文明社會共同的底線。更重要的是,作者的目光一直關涉到我們今天生活的世界——人類總有不完美的陰影與非正義的沖動,而正是為了克制這種敵意的沖動,我們才會在歷史無數(shù)次的獻祭與懺悔中,確認寬容異端的重要性,學會妥協(xié)的藝術。


我們致敬《正當法律程序的早期發(fā)展》,只有洞悉人性本身的缺陷和理性的限制,容忍與權利才會成為一個社會共同的底線。我們致敬徐震宇,在這本書的后記中,我們看見一位學人在生活的重負之下,依然仰望著思想的一方藍天。我們致敬這本書中拓寬了思想與法律實踐空間的學者,托馬斯·霍布斯、托馬斯·莫爾、愛德華·柯克,他們在過去對我們寄予厚望,我們卻在今天無比渴望他們的洞察和勇氣。


答謝詞


我知道這本書入選了“新京報年度閱讀推薦”是一個非常大的鼓勵,需要特別感謝《新京報·書評周刊》編輯部以及評審的專家。當然我也要感謝商務印書館。這是一個讓我覺得“不配得”的榮譽。如果一定要說這本書有什么比較好的地方,我只想說我在寫作及最后決定出版時,盡可能地保持真誠。我真誠地問了一個問題,真誠地、很努力地嘗試去理解它,解決它,并給出一個回答。我在寫作的時候,也確實很有意識地想要盡量地對讀者友好一點。如果各位讀者朋友在閱讀這本書的過程當中體會到一點點鼓勵、感動、安慰,我就已經非常滿足了。所以在今年能夠得到這樣一個榮譽,對我個人和我的家庭來說都是一個非常大的鼓勵和安慰。我也想借這個機會祝各位在新的一年中,能夠在合適的時候同樣得到鼓勵和安慰,謝謝大家!


——徐震宇(《正當法律程序的早期發(fā)展》作者)


對話徐震宇


這本書:“收藏敵意”


新京報:寫作這本書的初衷是什么?或者說,探究正當法律程序的歷史淵源這個話題為什么引起了你的研究興趣?


徐震宇:我在歷史系做的博士論文是關于亨利八世離婚案中的各種論辯,包括教會法庭的、大學的、議會的、宣傳領域的。做到最后,接觸到一些材料是托馬斯·莫爾與普通法專家克里斯托弗·圣·杰曼的論爭,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關于教會法庭審理異端案件的程序。圣·杰曼的話語看起來是我們現(xiàn)代人比較熟悉的,我們大約會覺得他在說“正當程序”是被告人的訴訟權利,但莫爾強烈地反對他,表示教會法庭就應該采取有力的措施懲治異端??紤]到莫爾是一位杰出的人文主義者,也是法律專家,在他的人文主義作品中表現(xiàn)出來很多寬容精神,而且他最后受審時也依據(jù)普通法保持沉默,并且為此而死,這就產生了一個需要解釋的問題。在我的認識中,以莫爾的知識、品德和判斷力,他屬于那個時代第一流的人物,他的行動一定是經過深思熟慮,在理性和道德方面都有可靠的基礎,我就特別想理解他的那些立場和選擇,到底意味著什么。從他與圣·杰曼的爭論開始,后來慢慢變成這本書中的研究。


新京報:你在這本書中試圖告訴讀者,除了作為權利的視角,法律的正當程序從歷史的源頭來看也可被視為一種“收藏敵意”的機制。如何理解這種說法?這背后是否一種對世界和文明的悲觀看法,即人類社會的敵意永遠是無法消除、不可避免的?


徐震宇:“收藏敵意”這個說法,不能算我原創(chuàng),我覺得是照著朱迪斯·施克萊指引的方向產生的一個應用和總結。施克萊在她那篇重要的文章“基于恐懼的自由主義”以及《平常的惡》中就提出了一種對自由主義的少數(shù)派理解,重點不在于主張權利,而在于防止殘忍。我在探索“正當程序”在中世紀晚期和近代早期的發(fā)展的過程中,發(fā)現(xiàn)了許多現(xiàn)象,可以用施克萊的思路去理解。


當然,另一方面是我長期以來關心的大問題,就是如何理解現(xiàn)代性?;蛟S也可以說,我嘗試從正當程序這個問題和角度出發(fā)去解釋和理解現(xiàn)代性。我們當然都生活在以現(xiàn)代性作為基礎的世界,我們享受了現(xiàn)代性帶來的巨大好處,但同時也承受著現(xiàn)代性某些可能無法解決的內在矛盾,比方“異端”的問題。在我看來,要理解整個現(xiàn)代世界的生成,中世紀晚期到近代早期,尤其是宗教改革時期,是無法繞開的階段。從這個地方開始,我們所享受的現(xiàn)代性的好處、所承受的壞處都開始生長。


今天我們不可能缺少“創(chuàng)新”的觀念和文化,現(xiàn)代世界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有賴于“創(chuàng)新”。但“創(chuàng)新”跟“異端”有隱秘的關聯(lián),所以我們可能也承受著“創(chuàng)新”背后較少為人注意的代價,就是人與人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,理念的矛盾,立場的沖突,人群的分裂,以及由此帶來的深深的敵意。我們一方面已經不由自主地不斷創(chuàng)新,一方面又在擔憂不斷涌現(xiàn)的、不能理解的“他者”?!爱惗恕钡臑殡y之處在于,這種敵意按其定義是神圣的、不可調和的,現(xiàn)代世界取消了宗教的主導地位,但有沒有可能,這種“神圣的敵意”轉換成了各式各樣的世俗化形態(tài),潛伏在我們的生活中?在近代早期,這個問題是顯著的,所以發(fā)展出了各種機制來回應這個問題,但時間長了之后,人們就不太記得這個起頭,比如,我們就比較習慣關于“權利”的各種說法,不太理解“控制敵意”的問題。我倒不覺得悲觀,但我們總是需要努力去理解生活中那些痛苦和焦慮的歷史根源。生活通常不像我們認為它好的時候那么好,也不像我們認為它壞的時候那么壞。我們不能停止理解的努力。


這個人:一直想要理解更多


新京報:你原先學習國際法,也從事過法律相關的實務,后又鉆研法律史和世界史。通過歷史的縱深來理解法律,能否為我們看待問題提供不一樣的視角?


徐震宇:我的經歷比較奇怪,我也沒有故意設計,就是奇怪地慢慢走成了這樣。所以我不是一個很好的學術研究者,我的積累不太深,一路接受的學術訓練也不是很充分。但是我可能比較適合跨過學科邊界去提出問題。我覺得自己就沒有什么“成熟的想法”,我的想法一直是不成熟的,因為我一直想要理解更多,理解那些初看起來不可理解、沒有關聯(lián)的問題,理解生活中痛苦的根源。我學了法律,后來學歷史。我有一個開玩笑的說法,就是我讀法學論文,發(fā)現(xiàn)基本上沒有“第一段”,沒有什么學術史的梳理,因為法學論文往往研究一個非常現(xiàn)實的問題,如果有新的立法,以前的法條就基本不看了;而史學論文,大概沒有“最后一段”,就是回答“這對現(xiàn)實有什么用”,史學研究的性質本身決定了它需要與現(xiàn)實保持距離,但也可能帶來一個問題,就是對當下的生活關心不足。法律史的研究夾在中間,通常兩邊不討好,法學學者覺得法律史研究者不太懂理論,史學學者覺得法律史研究者不太懂歷史解釋。我想做的大概是在中間做一點溝通,提醒法學學者和實務工作者,我們眼前遭遇的許多困難,可能有非常久遠的歷史根源,理解它們對手頭的工作是有意義的;同時也提醒歷史學者,史學研究當然會拒絕直接的實用性,但也不能缺少對現(xiàn)實的感知力。實際上,現(xiàn)實中的法律規(guī)定和法律實踐,是我們生活樣態(tài)的集中反映,而一種生活樣態(tài)也必定是歷史性的,我們需要理解所面臨困難的性質,以及那些重要的努力方向。如果法律變成主要是一種工具,歷史變成主要是一種回憶,我覺得會大大損害我們設想和實現(xiàn)一種美好生活的能力。


我長期以來關心的大問題,就是如何理解現(xiàn)代性?;蛟S也可以說,我嘗試從正當程序這個問題和角度出發(fā)去解釋和理解現(xiàn)代性。我們當然都生活在以現(xiàn)代性作為基礎的世界,我們享受了現(xiàn)代性帶來的巨大好處,但同時也承受著現(xiàn)代性某些可能無法解決的內在矛盾,比方“異端”的問題。在我看來,要理解整個現(xiàn)代世界的生成,中世紀晚期到近代早期,尤其是宗教改革時期,是無法繞開的階段。


采寫/李永博

編輯/走走 荷花

校對/薛京寧